1.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
如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對一個食品添加劑規定了兩個及以上的名稱,每個名稱均是等效的通用名稱。以“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又名甜蜜素)”為例,“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和“甜蜜素”均為通用名稱。
2.應如實標示產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但不強制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劑項”
在同一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可以選在以下三種形式之一標示:
(1)全部標示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食品添加劑的名稱不包括其制法,如加氨生產、普通法、亞硫酸銨法生產的焦糖色,在標簽上可統一標注為“焦糖色”;
(2)是全部標示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名稱及國際編碼(INS號),如果某種食品添加劑尚不存在相應的國際編碼,或因致敏物質標示需要,可以標示其具體名稱,如“磷脂”可以表示為“大豆磷脂”;
(3)全部標示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名稱,同時標示具體名稱。一種食品添加劑可能具有多種功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列出了食品添加劑的主要功能,供使用參考。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食品添加劑在產品的實際功能在標簽上標示功能類別名稱。舉例:食品添加劑“丙二醇”可以選擇標示為:a.丙二醇;b.增稠劑(1520);c.增稠劑(丙二醇)。
食品中添加了兩種以上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可選擇分別標示各自的具體名稱;或者選擇先標示功能類別名稱,再在其后加標示各自的具體名稱或國際編碼(INS號)。舉例:可以標示為“卡拉膠、瓜爾膠”“增稠劑(卡拉膠、瓜爾膠)”或“增稠劑(407,412)”。如果某一種食品添加劑沒有INS號,可同時標示其具體名稱。舉例:“增稠劑(卡拉膠,聚丙烯酸鈉)”或“增稠劑(407,聚丙烯酸鈉)”。
3.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示
應當在食品配料表中標示在終產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種食品添加劑。若標注復配食品添加劑的名稱,需注意復配食品添加劑的命名規則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GB 26687-2011)的規定。應以“復配”+“GB 2760中食品添加劑功能類別名稱”或“復配”+“食品類別”+“GB 2760中食品添加劑功能類別名稱”,如復配水分保持劑,或復配肉制品水分保持劑等。例如:某食品添加劑了復配著色劑,可標示為“復配著色劑(天然胡蘿卜素、莧菜紅)”或在配料表中直接標注“天然胡蘿卜素、莧菜紅”。
4.食品添加劑中輔料的標示
食品添加劑含有的輔料不在終產品中發揮功能作用時,不需要再配料表中標示。食品添加劑中的輔料是為了單一或復配的食品添加劑的加工、貯存、標準化、溶解等工藝目的而添加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這些物質在使用該食品添加劑的食品中不發揮功能作用,不需要再配料中標示。如含有食用植物油、糊精、抗氧化劑等輔料的葉黃素可直接標示為“葉黃素”,或者“著色劑(葉黃素)”“著色劑(161b)”。
5.酶制劑的標示
酶制劑如果在終產品中已經失去酶活力的,不需要標示;如果在終產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應按照食品配料表標示的有關規定,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酶制劑的加入量,排列在配料表的相應位置。
對于不需要標示的加工助劑、酶制劑、食品添加劑中的不發揮工藝的輔料等,企業也可以在配料表中標注。
6.食品營養強化劑的標識
食品營養強化劑應當按照《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或原衛計委公告的名稱標示。
既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或食品營養強化劑又可以作為其他配料使用的配料,應按其在終產品中發揮的作用規范標示。
當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應當標示其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的名稱;當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應標示其在《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中規定的名稱;當作為其他配料發揮作用,應當標示其相應具體名稱。例如,味精(谷氨酸鈉)既可以作為調味品有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當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時,應標示為谷氨酸鈉,當作為調味品使用時,應當標示味精。
敲重點!!!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質
1.吊白塊
危害:吊白塊加熱后分解成甲醛和二氧化硫,前者具有防腐作用,后者可使腐竹、粉絲等產品顏色黃中發白,色澤光亮且耐腐,煮食時有韌性,口感好。超量食用含有吊白塊的腐竹、粉絲、面粉、竹筍會引起過敏、腸道刺激等不良反應,損壞腎臟、肝臟。吊白塊產生的甲醛對人體中樞神經系統有毒性作用并能刺激肺部引起中毒性肺水腫。研究表明,人體直接攝入10克吊白塊就可致死。
2.酸性橙
危害:有強致癌性,服用后會引起肝臟細胞之損害,促進肝癌發展。
3.三聚氰胺
危害:三聚氰胺是一種有毒的化工產品,嬰幼兒大量攝入會引起泌尿系統疾患,比如結石。
4.蘇丹紅
危害:蘇丹紅在人體內和環境中會發生代謝,而其代謝產物具有致癌性。
5.硼酸硼砂
危害:嬰兒食入2~3克硼砂便可致死亡,成人致死量為15克。硼砂進入人體后,經過胃酸作用會轉變為硼酸,硼酸不易被排出,連續攝取后,會在體內蓄積,引起食欲減退,抑制營養素吸收,嚴重的還會導致癌癥和畸形病變。
6.敵敵畏
危害:人吃了含敵敵畏的食品后對健康有害,最明顯的是對腸食道胃黏膜有影響,出現頭暈、頭痛、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視線模糊、大量出汗、呼吸困難等癥狀。
7.β-興奮劑類藥物
危害:瘦肉精滯留在豬肉內,只有在172℃以上的高溫才會分解。它用量大、使用的時間長、代謝慢,所以在屠宰前到上市,在豬體內的殘留量都很大。這個殘留量通過食物進入人體,就使人體漸漸地積蓄中毒。如果一次攝入量過大,就會產生異常生理反應的中毒現象,如頭暈、惡心、心跳加速,甚至昏迷死亡,長期食用則有可能導致染色體畸變,會誘發惡性腫瘤。
8.硫氰酸鈉
危害:硫氰酸鈉是毒害品, 少量的食入就會對人體造成極大傷害,可出現惡心、嘔吐、震顫等。可抑制甲狀腺機能,可使婦女經期延長而量多。
9.玫瑰紅B
危害:玫瑰紅B是致癌物質,高濃度時有劇毒,對人體危害極大。
10.王金黃、塊黃
危害:王金黃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和膀胱等有致癌作用。美國衛生研究所(NIH)化學品健康與安全數據庫資料表明:過量攝取、吸入以及皮膚接觸該物質均會造成急性和慢性的中毒傷害。
11.美術綠
危害:美術綠是一種工業顏料,茶葉中如果摻入它,人食用后鉛、鉻等重金屬可能嚴重超標,可對中樞神經、肝、腎等器官造成極大損害,并會引發多種病變。
12.堿性嫩黃
危害:對皮膚黏膜有輕度刺激,可引起結膜炎、皮炎和上呼吸道刺激癥狀,人接觸或者吸入堿性嫩黃都會引起中毒。被認為有致癌性。
13.工業用甲醛
危害:致畸、致癌作用。一旦食入含甲醛的食品,可能會有中毒反應,損傷肝、腎功能, 14.工業用火堿
危害:人體食用含堿食品損害最大的就是胃腸,易造成消化道灼傷,胃黏膜損傷。此外,火堿還具有致癌性。
15.一氧化碳
危害:經常生食一氧化碳金槍魚、三文魚會導致急性腸道疾病,嚴重的還會引起食物中毒,多食甚至能損傷腎功能。
16.工業硫磺
危害:硫磺中含有很多重金屬,少量食用會對人體內臟造成一定傷害,大劑量食用則會造成智力衰退、呆傻現象發生。如果食用的是被工業硫磺熏過的食品,會對人的神經系統造成損害,輕者出現頭昏、眼花、全身乏力等癥狀。而這些重金屬物質,嚴重的還會影響人的肝腎功能。
17.罌粟殼
危害:食客在不知不覺中對罌粟殼產生依賴性而成癮,初吃加了罌粟殼的火鍋后,一般有心跳加快、臉微紅、口感舒服、吃后不易入睡等感覺。長期食用會出現發冷、乏力、面黃肌瘦等癥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甚至會出現內分泌失調等癥狀,對人體肝臟、心臟有一定的毒害。
18.皮革水解物
危害:中國大部分皮革水解蛋白粉,都是用添加石灰等堿性原料的化工方法生產,難以去除廢皮革中的有毒物質。用這種原料生產水解蛋白,過程中會產生大量重金屬六價鉻有毒化合物,被人體吸收,會導致中毒、關節疏松腫大。
19.溴酸鉀
危害:溴酸鉀是一種致癌物質,過量食用會損害人的中樞神經、血液及腎臟。
20.廢棄食用油脂
危害:廢棄食用油脂俗稱“地溝油”,長期攝入“地溝油”會導致人體各項生理指標發生變化,輕則引發腸、胃、肝等臟器疾病,重則可能引發癌變。
21.工業用乙酸
危害:工業用乙酸含有大量對人體有害的游離礦酸和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長期食用致消化不良、腹瀉,嚴重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
22.工業酒精
危害:工業酒精中含量很高的甲醇,別名木醇或木酒精,為無色透明、高度揮發的易燃液體,主要經過呼吸道和胃腸吸收,皮膚也可部分吸收。甲醇對人體有劇烈毒性,就算飲了10-30毫升,也可能致命。
23.毛發水
危害:毛發中含有砷、鉛等有害物質,對人體的肝、腎、血液系統、生殖系統等有毒副作用,可以致癌。毛發運輸和包裝中可能會受到病菌的感染。國家明令禁止用毛發等非食品原料生產的氨基酸液配制醬油。工業鹽酸和工業氫氧化鈉對人體是有害的。
24.工業明膠
危害:吊白塊加熱后分解成甲醛和二氧化硫,前者具有防腐作用,后者可使腐竹、粉絲等產品顏色黃中發白,色澤光亮且耐腐,煮食時有韌性,口感好。超量食用含有吊白塊的腐竹、粉絲、面粉、竹筍會引起過敏、腸道刺激等不良反應,損壞腎臟、肝臟。吊白塊產生的甲醛對人體中樞神經系統有毒性作用并能刺激肺部引起中毒性肺水腫。研究表明,人體直接攝入10克吊白塊就可致死。
25.硝基呋喃類藥物
危害:硝基呋喃被發現有致畸、致突變和可疑致癌的風險。該類藥物使用后,其代謝產物會始終存在。
26.抗生素殘留
危害:經常食用含有抗生素的“有抗食品”,即使是微量的,也可能使人出現蕁麻疹或過敏性癥狀及其他不良反應;長期食用“有抗食品”,消費者的耐藥性也會不知不覺增強,等于在人體內埋下一顆“隱形炸彈”,將來一旦患病,很可能就無藥可治。
27.鎮靜劑
危害:鎮靜劑殘留在豬肉里,人吃了會產生副作用,如惡心、嘔吐、口舌麻木等。如果殘留的量比較大,還可能出現心跳過快、呼吸抑制,甚至有短時間的精神失常。
28.玉米赤霉醇
危害:此物質廣泛存在于發霉玉米中,是唯一由霉菌產生的植物雌激素,高溫條件下也不發生降解,食用后會引起人體性激素機能紊亂,在某些情況下還可能致癌。
29.熒光增白物資
危害:添加到食品上或用在制作食品用具上,食用后對人體危害很大,直接影響神經系統的沖動傳導,對人體的肝、腎危害特別大,食用過量會致癌,尤其容易導致兒童多動癥,情緒不穩,行為怪癖,食欲減退。
30.餡料原料漂白劑
危害:含這種漂白劑的食品會對人體的腸道、胃黏膜造成損害,影響消化和營養吸收,也可能誘發呼吸系統疾病,如氣喘、呼吸急促、咳嗽等癥狀。
31.喹諾酮類
危害:此類藥物可影響軟骨發育,孕婦、未成年兒童尤應慎用。人長期食用添加吡哌酸的食品,會大量殺死體內白血球,降低人體免疫力,誘發各種疾病,產生耐藥性。
32.孔雀石綠
危害:孔雀石綠在魚體內殘留時間太長,具有高毒素、高殘留和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副作用。
33.五氯酚鈉
危害:五氯酚鈉是一種毒性很強的藥物,殘毒容易在河蟹中滯留量過多和時間過長,人食用后可能引發中毒。